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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副总统兼伊朗原子能组织主席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的联合声明

6-2021

伊朗原子能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回顾并重申促成了2020年8月26日在德黑兰发表联合声明的合作和增强互信精神以及继续这种合作和信任的重要性。

伊朗原子能组织通知原子能机构,为遵守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议会通过的法令即《解除制裁和保护伊朗国家利益的战略行动》(该法令),伊朗将自2021年2月23日起停止执行“全面行动计划”所设想的自愿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并为了原子能机构继续其核查和监测活动,伊朗原子能组织和原子能机构:

1.一致同意伊朗继续一如既往地充分和不加限制地执行其与原子能机构达成的“全面保障协定”。

2.达成了一项符合该法令的临时双边技术谅解,根据该谅解,原子能机构将继续开展必要的核查和监测活动,最多3个月(根据技术附件)。

3.一致同意定期审查该技术谅解,以确保其继续实现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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