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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评估第一

国际原子能机构加强核安保的优化方案

Christian Deura, Cristina Martin Rodriguez

国际核安保咨询服务工作组访问包括访问东道国的设施,以评估实物保护措施。(图/瑞士联邦核安全监察局)

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各国援助请求时,展现出一系列显著特点,例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高效地运用人力和财政资源,并监测进展、实施问责制,这些均有助于构建和维护各国坚实的核安保制度。

原子能机构核安保司司长Elena Buglova说:“原子能机构把对国家需求的评估作为其核安保计划的核心环节。”

作为原子能机构支持需求评估方案的主要机制之一是“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INSSP)。这一全面系统的框架借鉴了《核安保丛书》提供的导则,为各国确定核安保需求并进行核安保需求优先排序提供支持。《核安保丛书》出版物就核安保的各个方面提供国际协商一致的导则,以支持各国努力履行其核安保责任。

Buglova补充说:“最近修订的‘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加强了对可持续性和国家自主权的关注,并在成果制管理方案中纳入了关键绩效指标,确保最大程度的透明性和持续改进。”她强调,“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还有助于调整原子能机构通过核安保基金开展的筹资工作。

随着 111 项“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的实施,以及平均每年开展20次工作组访问,“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在进一步加强全球核安保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仔细研究正在实施的“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的详细情况,就会发现不同地区均开展了广泛的工作组访问:非洲地区48次、亚洲及太平洋地区26次、欧洲地区19次、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8次。

在制定“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时,各国首先要利用与《核安保丛书》导则密切一致的原子能机构具体调查问卷开展自评定。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科技部副部长Gloria Carvalho在回顾该国这方面工作时表示:“在委内瑞拉实施‘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方法,促进了与主要国家利益相关方的实质性对话,从而就核安保关键优先事项达成了共识。我们现已为加强核安保基础结构制定了一项三年期综合实施计划”。

除了确定、整合和优先考虑各种需求之外,“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还有助于明确国家实体或组织的责任,并为具体行动制定实施战略和时间框架。这种包容性方案促进了国家层面的协调和自主权,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核安保措施的有效性。

在过去五年中,即2019—2024年期间,各国在“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框架内确定的主要需求领域是:实物保护制度,特别是核材料之外的放射性物质的安保,以及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安保;信息和计算机安全;教育和培训;核安保文化;以及立法和监管框架。

“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是原子能机构为协助各国建立、维护和加强国家核安保制度而开展的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子能机构提供广泛的核安保同行评审和咨询服务,如国际核安保咨询服务(IPPAS)、国际实物保护咨询服务(IPPAS)以及辐射安全与核安保监管基础结构咨询工作组访问(RISS),这些服务是加强核安保全球努力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些服务和工作组访问的结论和建议反映在“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中,为国家需求评估和相关行动的落实提供信息并加以改进。

例如,越南于2023年3月首次接待了国际核安保咨询服务工作组访问。根据调查结果,越南正在制定一项计划,处理已查明的核安保制度差距。越南辐射与核安全局国际合作司司长Thuy Anh Bui Thi在评估与“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中与国际核安保咨询服务工作组访问有关的机制时承认,这是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之所以相信‘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是一个有益的工具,是因为它以原子能机构《核安保丛书》导则为基础,并考虑到国际专家的咨询意见。

国际实物保护咨询服务协助各国评估其国家实物保护制度的有效性;国际核安保咨询服务则帮助各国全面评估其核安保制度对于脱离监管控制的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的有效性。作为补充,辐射安全与核安保监管基础结构咨询工作组访问参照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和核安保导则,以及《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为准则》及其补充导则《放射源的进口和出口导则》和《弃用放射源管理导则》,查明国家在放射源安全和放射性物质安保监管基础结构方面的差距。

2024.05
Vol.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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