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放射性材料

每天都有数千单的放射性材料运往世界各地,其中包括放射性废物和核乏燃料。原子能机构强烈推动在所有成员国实施其运输安全条例,从而实现了50多年全球运输安全和安保的典范记录。

今天,我们认为各种产品理所当然地都取决于放射性材料从制造商到最终用户的安全、有安保的可靠运输。由于放射性物质在工业、医学和农业等领域的使用越来越多,运输日益频繁,数量也越来越多。此外,在核燃料循环的各个阶段,运输安全和安保都至关重要:在前端,铀浓缩物和新燃料组件运进和运出;在后端,进行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的贮存或处置运输。

放射性材料的运输因其属性有发生事故的风险,具有的辐射照射可能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的安全。主要安全责任在于可能造成风险的设施和活动的负责机构。原子能机构的任务是制定放射性材料各种运输模式的条例:陆上、水上或空中运输,包括涉及使用放射性材料的运输。这些运输条例对政府、监管机构、核设施营运者、承运方、辐射源用户和货物操作人员都很重要。

原子能机构运输条例的范围,包括运输货包的设计和组成、材料分类、文件、标签和容器标识。这些条例涉及具体运输活动,包括实际装货量、特殊安排和为监控放射性照射而给包装指定的运输索引号。运输条例还包括是公路、铁路、水运还是空运工具,是跨国还是跨境运输。

简而言之,原子能机构的使命是,促进国际安全标准和运输条例的实施,并为这些标准和条例的正确适用向成员国提供强化培训和专家咨询服务。这些努力的最终结果是,各成员国在全球范围内运输医院所需要的放射性药品、工业界所需的密封放射源期间以及运送装有来自运行和退役核反应堆的乏燃料的容器期间,都得到有效的安全和安保监管。因此,在过去的50多年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对人或环境造成严重放射性危害的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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