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的保障

核技术领域不断发展。接受原子能机构保障的核材料数量和核设施数量在不断增加。

自2010年以来,有15项新的保障协定和30项新的附加议定书生效。置于保障下的核材料数量增加了24%,置于保障下的核设施数量增加了12%。随着更多设施的退役,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产生了核实核材料包装、移动和处置情况的额外需求。

原子能机构保障需要不断发展。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以保证可信的保障,并能够有效和迅速地响应原子能机构成员国提出的新的核查要求。通过充分利用已有的现代技术、精简内部流程、鼓励各国在必要时加强合作以落实保障,将实现这些目标。

2022年主要保障事实

  • 189个国家有生效的保障协定,其中140个国家有生效的附加议定书。
  • 其中181个国家有全面保障协定,5个国家有自愿提交保障协定,3个国家有特定物项保障协定。
  • 77个签有全面保障协定的国家有经修订的小数量议定书,22个签有全面保障协定的国家有初始小数量议定书。
  • 230 754个重要量核材料处于原子能机构保障之下(一个“重要量”系指“不能排除用以制造一枚核爆炸装置的可能性的核材料的大致数量”)。
  • 1353个核设施和设施外场所处于原子能机构保障之下。
  • 2975次现场核查,等于14 066个现场日。
  • 271日被隔离在国内。
  • 25 600个封记安装于核设施的核材料、设施关键设备或原子能机构保障设备上。
  • 1414台监控摄像机在核设施运转。
  • 516个环境样本和604个核材料样本被收集。
  • 159个设施被远程监控。
  • 1.52亿欧元经常预算加2600万欧元预算外资金。
  • 858名工作人员来自95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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