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和气候变化:脱碳

2015年通过“巴黎协定”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公约)几乎所有缔约方都同意准备“国家自主贡献”,以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并到本世纪末将全球平均表面温度升幅限制在高于工业化前水平2℃ 以内。自那时以来,随着对温度升高2℃ 所带来重大风险的科学认识加深,加上日益增高的社会关切,已确定有必要采取更紧迫、更激进的行动,将温度升幅限制在1.5℃,以避免气候变化的最坏影响。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即便全球电力需求在运输、供暖和工业能源消耗等最终用途方面继续增长和扩大,电力生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必须降到接近于零。

核电是一种低碳能源。2018年,核电生产了全世界约10%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的扩大和燃料从煤炭向天然气转换一起,更高比例的核电生产促进全球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稳定在330亿吨的水平1。显然,核电作为一种可调度的低碳电源,可以在过渡到清洁能源未来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作为能源系统分析和规划能力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原子能机构通过技术合作计划协调研究项目协助各成员国评价核能在国家缓解气候变化战略中的作用。为此,可向成员国提供全套原子能机构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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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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