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物生产

放射性药物含有少量通过在研究堆或粒子加速器(如回旋加速器)中辐照特定的靶生成的放射性同位素。生成的放射性同位素根据生物特性标记于某些分子,就产生了放射性药物。

与任何医疗制品一样,放射性药物要求采用经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在仔细控制的条件下生产,并在对患者使用前经过质量测试。目前,已经利用经研究堆或回旋加速器生产出的放射性同位素研制出了100多种放射性药物。

放射性药物的生产涉及操作大量放射性物质及化学处理。尽管与传统药物的生产相比,放射性药物的生产规模仍相对较小,但其涉及许多方面,对小型制造商来说可能相当苛刻。这些包括操作和维护加工设施,遵守现行的良好生产规范,确保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放射性材料的运输,以及在有关卫生当局进行产品注册。

原子能机构支持成员国发展其放射性药物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其当地需求。特别是,原子能机构推动实施良好的生产实践,即用于保护患者免受劣质产品危害的一系列国际质量保证标准。这些标准提出了确保所生产的药物具有高的质量、安全而有效,并且包含药效正确的要求。

原子能机构对许多国家的援助确保了放射药物的就地获得,从而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的核医学实践的发展。原子能机构的支持尤其涉及:派遣专家咨询、提供技术指导(例如,对新引进放射性药物的监管提供指导)、制定有关放射药物生产设施的自我审计或内部审计以及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生产实践的指导文件、通过培训课程和教育计划发展成员国的人力资源能力。

原子能机构还通过援助成员国建设可靠的放射药物生产设施来支持发展用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及治疗应用的临床核医学服务。

保持互动

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