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核废物必须经过处理,才能安全处置。这包括其收集和分类,减小其体积,改变其化学和物理组成,如浓缩液体废物,最后进行整备,使其完成贮存和处置前的固化和包装。

在选择废物处理策略之前,必须知道和了解废物来源和产生率,以及数量和特性。表征是提供废物物理、化学和放射性特性信息的一种手段。它有助于确定适当的安全要求和潜在的处理方案,并确保与公认的贮存和处置标准相兼容和相符合。

核废物处理过程有三个主要步骤:预处理、处理和整备。

预处理是对废物进行处理准备,包括分类和将受污染物项与未受污染物项分隔。有时,还有必要通过诸如切割或破碎来减小废物的体积,以优化其下游处理。去污技术减小需要处理的废物的体积,从而尽可能地减少处置费用。

废物经过适当的准备后,下一步就是处理,以提高其安全性,并减少进一步管理阶段(如贮存或处置)的费用。一般来说,处理过程往往通过将放射性成分从块状废物中分离出来而减少放射性废物体积,通常在处理过程中会改变废物的成分。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所选废物处置场所对废物接收的要求,可使用各种不同的废物处理步骤。两种常见的处理方法是:固体废物焚烧和液体废物蒸发。

核废物处理过程中的第三步——整备,使废物变成一种安全、稳定和可管理的形式,以便运输、贮存和处置。整备技术用来使放射性核素从处置后的废物包内缓慢地释放到环境中。为处置废物进行的整备,通常是将核废物封装或固化在水泥、沥青或玻璃中,或密实包装于专门容器中。

为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管理提供安全框架

原子能机构协助成员国建立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管理的适当安全框架。它为放射性废物和乏燃料的预处置管理制定安全标准,并为成员国适用这些标准提供支持。原子能机构还协调废物安全标准委员会的工作。废物安全标准委员会是原子能机构五个安全标准委员会之一。其目标是向原子能机构提供关于其废物安全计划的反馈和建议。

此外,原子能机构还为《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缔约方会议提供秘书处服务。

原子能机构定期组织国际项目和工作组,致力于协调放射性废物预处置管理的安全方案。这些活动也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交流的论坛。

原子能机构涵盖广泛的预处置管理专题,例如:政策和战略、存量评估、费用分析和废物管理经济学、废物最小化、核设施运行实践改进,以及发展废物管理技术。原子能机构还参与关于这个问题的国际项目,其中一个是原子能机构关于补充安全报告国际项目:废物管理设施的开发与应用。这一行动旨在验证预处置设施的安全性。

原子能机构通过其国际核废物表征实验室网(LABONET)国际预处置网(IPN)及其技术合作计划向成员国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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