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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原子能机构保障的核材料数量持续增加:“2018年保障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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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机构保障视察员接受核查活动培训。“2018年保障情况说明”显示,全球现场核查活动数量有所增加。(照片来源:D. Calma/原子能机构)

根据上周公布的“2018年保障情况说明”,去年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保障的核材料数量有所增加,继续保持往年的趋势。

原子能机构通过实施技术措施(又称保障),寻求核实世界各国仅为和平目的使用核材料。每年,原子能机构通过“保障执行情况报告”向理事会报告其调查结果和结论,该报告是“保障情况说明”的基础。2018年,原子能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3011次现场核查,较2017年的2843次有所增长。这些现场核查包括183次补充接触,高于2017年的140次。补充接触使原子能机构能够在24小时内进入某个地点,在某些情况下只提前两小时发出通知。

2018年,保障视察员开展核查活动的核设施和设施外场所数量也有所增加,全世界范围内达到了1314个。

原子能机构负责保障司的副总干事马西莫·阿帕罗表示,“自2010年以来,接受保障的核材料数量增加了24%。只有通过由原子能机构开展的在‘保障执行情况报告’中概述的广泛核查活动,我们才能继续迎接向国际社会提供可信保障结论的挑战。”

最新的“保障执行情况报告”显示,在2018年,原子能机构对182个国家实施了保障,其中包括174个拥有全面保障协定的国家、三个拥有特定物项保障协定的国家以及五个拥有自愿提交保障协定的国家。由于各个国家签订了不同类型的保障协定,原子能机构对每个国家的结论类型也不尽相同。

2018年,在拥有生效全面保障协定的174个国家中,有129个国家同时拥有生效的附加议定书。通过提供对其他资料、场址和场所的接触,附加议定书使得原子能机构能够提供不存在未申报的核材料和核活动的保证,以及已申报的核材料未从和平核活动转用的保证。

在这些拥有生效全面保障协定的国家中,原子能机构得出的结论是,70个国家“所有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而另外104个国家“已申报的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

对于拥有生效的特定物项保障协定的三个国家(印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原子能机构得出的结论是,“实施了保障的核材料、设施或其他物项仍然用于和平活动”。

对于拥有生效的自愿提交保障协定的五个国家(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原子能机构得出的结论是,“在选定设施中实施了保障的核材料仍然用于和平活动或者按照协定的规定被撤出了保障”。

阿帕罗表示,“得出结论是保障的核心”,“在评估包括在现场视察时收集的资料以及在总部所作的分析在内的所有保障相关资料后,我们通过‘保障执行情况报告’将调查结果通报我们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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