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

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两个主要领域开展工作:经常计划和技术合作计划。两项计划由单独的基金提供资金。它们还得到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捐助者提供的预算外捐款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预算每年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大会核准。

2000年,原子能机构通过了成果制计划制订方案。成果制计划和预算编制,是根据在这个过程一开始就明确表达的若干期望成果制订的一项计划和预算,在该计划和预算周期结束时对照这些期望成果对实际绩效进行评估。在成果制方案中,计划制定遵循一系列步骤,旨在确保计划的制订符合成员国的需要,并充分利用原子能机构的潜力。

 

原子能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经常预算资金、技术合作资金和预算外计划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由成员国提供,有些由其他捐助者提供。对预算外资金和技术合作资金的捐款是自愿的。

经常预算

经常预算由业务部分和资本部分组成。业务部分用于支付持续的业务成本,而资本部分用于根据原子能机构大型资本投资计划为大型基础设施投资提供资金。经常预算根据原子能机构工作计划的结构分为六个主计划。

见当年“经常预算拨款

技术合作资金

原子能机构的技术合作活动由技术合作资金和预算外捐款提供资金。技术合作资金包括自愿捐款,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每年为技术合作资金建议一个指标。

见当年“技术合作资金的分配

其他自愿捐款

原子能机构还依靠自愿捐款在其所有六个工作计划中开展一些活动。这些预算外资金的概算是根据原子能机构执行有关活动的能力和可能收到的资金来计划的。

其中一些活动属于原子能机构2010年发起的“和平利用倡议”(PUI)范畴。该倡议自2010年以来已成为为原子能机构和平利用核技术活动筹集预算外捐款的重要手段。“和平利用倡议”使得原子能机构能够为其成员国的利益执行和平应用核技术的其他项目,这些项目有许多本来是没有资金的。

财务报告

原子能机构按照“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编制年度财务报告。这些报告由原子能机构的外聘审计员,即一个成员国的最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年度财务报告连同外聘审计员的报告,然后由大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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