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here

建立更强有力的全球核安保法律框架

Jonathan Herbach

几十年来,国际核安保法律框架经历了显著的发展与演变。2001年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袭击后,各国加强了对全球法律框架的强化工作,目的是更有效地预防、侦查和应对涉及或针对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相关设施或活动的恐怖主义行为及其他犯罪或未经授权的故意行为。

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那些国内没有核设施或没有核电厂或研究堆所使用的核材料的国家,都加入了旨在加强全球核安保的国际法律文书,

截至2024年4月,共有136个国家成为《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A/CPPNM)的缔约国。修订案于2016年5月生效,是加强全球法律框架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旨在防止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核恐怖主义和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

“国际法律框架是全球核安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子能机构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Peri Lynne Johnson表示,“它为建立有效的核安保制度奠定了基础,为减轻和最少化核安保事故的放射性后果建立了合作与援助机制,并协调了打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方法。”

修订案在多个方面显著加强了原《公约》的内容。它规定了缔约国确保对其管辖范围内用于和平目的的所有核材料和核设施进行实物保护的义务,并将贩卖核材料和故意破坏核设施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修订案还加强了国际合作,包括在发生破坏活动时提供援助和共享信息。

2022年,在维也纳原子能机构总部举行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缔约方大会首次审议了修订后的《公约》。这次会议为缔约国提供了一个机会,根据当时的普遍情况评估修订后的《公约》的执行情况和适宜性。

会议的共同主席Benno Laggner大使表示:“2022年《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缔约方大会取得了成功:尽管地缘政治环境充满挑战,会议还是通过了一份协商一致的成果文件。会议为分享信息、经验教训和最佳实践提供了一个平台,并为进一步推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及其修订案的普遍性创造了动力。”

努力实现公约的普遍化

原子能机构继续鼓励各国遵守和执行修订后的《公约》。除其他好处外,普遍加入相关国际法律文书有助于消除可能被恐怖分子和其他有意进行恶意行为及逃避司法的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

“津巴布韦最近成为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缔约国,以表明其对建立强大全球核安保制度的持续承诺,目前正在进行立法审查程序,以确保建立一个全面的框架,履行我们在《公约》下的义务。”津巴布韦辐射防护局首席执行官Justice Chipuru说,“普遍加入《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将确保我们拥有一个更安全、更有保障的世界。”

然而,仍需要进一步努力以鼓励更多国家成为修订后的《公约》缔约国。截至2024年4月,有28个《公约》的缔约国尚未加入修订案,33个国家尚未加入《公约》或其修订案。

原子能机构对各国的援助

原子能机构提供一系列立法和技术援助,包括举办定期会议、地区和国家讲习班以及工作组访问,以支持实现普遍加入的目标。2023年,原子能机构举办了首次专门讨论普遍加入

问题的技术会议。

原子能机构还与各国开展双边合作,通过“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满足核安保需求。“综合核安保可持续性计划”考虑到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遵守情况以及与核安保相关的国家法律的状况。

原子能机构的立法援助采取一种综合方案,涵盖了核法律的所有方面,包括核安全、安保、保障和核损害责任。原子能机构应成员国的请求,在核法律方面开展合作,帮助提高认识和培训官员,并帮助它们制定、评估和修订国家立法,以履行它们已加入或打算加入的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在核安保方面,在起草和修订关于核安保、刑事定罪和适当国家法律框架其他要素的国家法律条款方面提供了双边立法援助。

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除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外,一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也是国际核安保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射源安全和安保行为准则》为确保从初始生产到最终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放射源的充分安全和安保提供了指导。越来越多的国家表达了遵守《行为准则》及其补充文件《放射源的进口和出口导则》和《弃用放射源管理导则》的政治承诺。截至2024年4月,已有151个国家做出了遵守《行为准则》的政治承诺。

此外,作为原子能机构《核安保丛书》一部分出版的指导文件数量越来越多,以支持各国加强其国家制度,保护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及相关设施免受未经授权的活动的影响。《核安保丛书》等原子能机构出版物可以就如何实现有效的核安保提供及时的指导,包括帮助各国履行其根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所承担的义务,以及提供可能无法纳入条约的技术细节。

2024.05
Vol. 65-1

保持互动

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