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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

历史概述

Ionut Suseanu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68年开放供签署,于1970年生效。根据该条约第八条规定,缔约方同意定期监测《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执行情况,并在条约生效五年后举行一次会议,审查条约的运作情况,并且此后每五年举行一次审议会议。原子能机构在该条约下承担重要的核查作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它参与了审议过程,其作用和贡献在所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上得到缔约方认可。

在1975年举行的第一次审议会议之前,原子能机构编写了一份关于其在第三条(保障)方面活动的技术报告,以及关于其在第四条(和平核合作)和第五条(和平核爆炸)方面活动的工作文件。

原子能机构关于第三条的报告主要涉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下的原子能机构保障,与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保障作了简要比较,讨论了保障筹资问题,以及提供了截至1974年12月31日的财务和统计数据。此外,报告转载了收到的与核材料出口有关的信函,并对实物保护措施进行了简要讨论。关于第四条的报告描述了原子能机构在1964年至1974年期间与技术援助、设备和材料交换、科技信息交流和国际合作有关的活动。关于第五条的报告描述了原子能机构从1969年理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开始,在和平核爆炸方面的工作历史。

原子能机构继续向随后举行的八次审议会议的每一次提交关于其根据第三条和第四条开展的活动报告。由于原子能机构在和平核爆炸方面的工作已于1977年完成,因此在第二次审议会议上提交了关于1976年至1977年的情况报告,其中更新了在第一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上提交的资料,随后便停止了这项工作。

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继续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上发言,并在对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发言中提及审议会议的结果和对原子能机构计划和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1995年6月理事会会议上的发言中,总干事汉斯·布利克斯通报理事会,原子能机构秘书处已向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和延长大会提交了关于原子能机构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相关活动的报告,向审议会议介绍了原子能机构的保障和技术合作活动,以及在整个会议期间向会议秘书处提供了工作人员。总干事还通报,在会议期间,原子能机构被明确确认为负责核查和确保遵守保障协定的主管机构。此外,审议会议还呼吁支持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旨在加强保障的行动,并呼吁提高原子能机构探查未申报核活动的能力。会议还建议,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解除军用的核材料置于原子能机构保障之下。

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在2000年6月理事会会议上发言说,200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要求原子能机构继续确定有效和高效履行所有职责所需的财政和人力资源,并强烈敦促所有国家确保为原子能机构提供这些资源。

在2005年6月理事会会议上,巴拉迪先生遗憾地注意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未能就如何加强条约的执行达成一致,尽管取得了成果,但挑战依然存在,必须加以解决。他还提到需要普遍实现原子能机构在附加议定书下的授权,加强对核燃料循环扩散敏感方面的控制和传播,同时确保供应,加强处理不遵守行为的机制,以及加快核裁军进展。

在2010年6月理事会会议上的发言中,总干事天野之弥欢迎201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与原子能机构活动有关的三个领域的《结论和后续行动建议》,并且非常令人鼓舞的是,呼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所有缔约国确保原子能机构持续获得其所需的一切政治、技术和财政支持,以有效履行职责。

2015年,天野先生通报理事会,他欢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在201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期间对原子能机构工作所表示的大力支持。他还提到,尽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没有达成最后文件,但他相信缔约国将继续努力实现条约的各项目标,原子能机构继续随时准备根据要求提供专业知识。

在即将于2022年举行的202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上,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将就原子能机构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三条和第四条的相关工作发表讲话。提交给审议会议的背景文件阐述了原子能机构自201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议以来为核查各国遵守保障协定情况所做的努力,以及原子能机构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方面所提供的支持。这些文件还概述了原子能机构应对新冠肺炎大流行情况,其中包括继续执行保障以及协助各国快速检测和监测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

2021.12
Vol.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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