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与联合国环境署合作出版的三份相关的“安全导则”将有助于各国专家和政府组织加强保护人和环境免受辐射的有害影响。这些导则为实施“国际基本安全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了指导。
原子能机构辐射防护专家Diego Telleria说:“这些文件加强了现有的导则、方法和程序,纳入了环境保护的最新概念和方法进展”。
Telleria说,辐射和放射性物质有许多有益的应用,从发电到医药、工业和农业用途,不一而足,“这些应用对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可能造成的辐射风险必须加以评估,并在必要时加以控制并使之顺应安全要求”。
这三份“安全导则”中提供的建议以及原子能机构“一般安全要求”( 第GSR Part 3号)中的要求为将环境考虑纳入放射性释放的评估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 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GSG-8号即《公众和环境辐射防护》就计划照射情况、现存照射情况和应急照射情况下公众和环境的防护问题提供了高水平的/通用指导。向来自政府、监管机构和营运组织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一种结构化的方法,用于控制设施运行产生的辐射照射和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GSG-9号即《对环境排放的监管控制》就设施和活动放射性排放控制相关的辐射防护原则和安全目标的实施以及这种排放的授权过程提供了具体指导。建议和导则侧重于将有助于控制对公众和环境的放射性影响的排放授权过程,包括排放限值的设定和遵守情况的核查手段。
- 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第GSG-10号即《设施和活动的预期放射性环境影响评定》详细介绍了预期放射性环境影响评定的一般框架和方法。它定义了可加强通常在设施或活动运行前和运行阶段作为设施或活动授权要求进行的预期放射性环境影响评定的各类方法。这些方法也适用于政府决策过程,如若干国家和国际监管框架中所包括的环境影响评定过程。
Telleria说,鼓励成员国落实这些建议,并利用它们来加强和发展关于保护环境免受电离辐射有害影响的国家条例。有效的国家辐射防护基础结构(包括现有的和正在发展中的基础结构)可以受益于这些促进建立最佳防护水平的新“安全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