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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呼吁伊朗全面履行其保障义务

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在奥地利维也纳原子能机构总部举行会议。(照片来源:D. Calma/原子能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今天通过一项决议,呼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原子能机构全面合作执行其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有关的保障协定和附加议定书,并不再拖延地满足原子能机构的各项要求。

这项决议由法国、德国和英国提出,以25票赞成、两票反对、七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决议是在原子能机构总干事3月和6月两次报告之后作出的,报告介绍了原子能机构为澄清伊朗根据其保障协定和附加议定书所作申报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所作的努力和与伊朗的互动,包括被拒绝接触原子能机构根据附加议定书指定的两个场所,以及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可能未申报的核材料和核相关活动有关的问题仍然得不到澄清。

该决议强调各国必须充分遵守各自的保障义务,并在接到原子能机构通知后为所要求的接触提供便利。它强调了原子能机构在核查伊朗遵守其保障义务以提供对该国核计划纯和平性质的可信保证方面“重要而独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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