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机构和环境规划署在有关气候变化、环境政策、资源效率和废物管理等若干问题上进行合作。
原子能机构和环境规划署在有关气候变化、环境政策、资源效率和废物管理等若干问题上进行合作。
环境规划署作为催化剂、倡导者、教育者和促进者,促进全球环境的明智使用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11月25日,原子能机构和环境规划署签署了一项关于两个组织合作的“实际安排”。该协议旨在加强原子能机构和环境规划署之间在以下方面的合作:
在合作框架下,原子能机构和环境规划署合作支持环境规划署和原子能机构的成员国提高科技能力来应对环境管理挑战,并可持续地管理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气候变化和易变性的影响加大的情况下保持健康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