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和平利用倡议”做贡献

可通过“和平利用倡议”提供预算外捐助:

· 成员国通过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发送认捐函启动这一进程。信函应寄给总干事,并应包括以下信息:

o 提供捐助成员国的名称和详细联系信息;

o 捐助的数额和拟资助的具体项目;

o 在认捐函中注明通过“和平利用倡议”提供捐助。

· 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启动正式捐助接受过程,并对最初的认捐函作出回应。

鼓励正在考虑通过“和平利用倡议”提供捐助的成员国在作出正式认捐前与秘书处密切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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