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参加

申请研究、博士和技术合同,必须使用“研究合同建议”表。

研究合同一般颁发给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的研究机构,如果它们能够有效开展研究的话。从2016年开始,研究合同在协调研究项目的整个周期一般都会颁发。

在2016年之前核准的合同续签应由研究机构以“研究合同建议”表提出,并且必须附有研究技术进展报告加以支持。如果得到核准,下一份合同将覆盖协调研究项目的剩余时间,除非另有说明。

申请研究协议,必须使用“研究协议建议”表。

不提供资金支持的研究协议,通常颁发给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研究协议在协调研究项目的整个周期都可颁发。

请仅以本页提供的表格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的研究合同管理科提交研究合同或协议建议。请注意,将不受理任何其他形式的表。

如果建议的项目获得核准,则将合同或协议发送给研究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并通过适当渠道将缔结合同或协议正式通知成员国政府。

根据年度进展报告和最终报告对合同规定的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适当的项目官员对进展报告的积极评价,是项目延续和下一期付款的基础。

请采用下述表格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向原子能机构的研究合同管理科提交报告:

-   协调活动下的合同年度进展报告

-   协调活动下的合同最终报告

项目官员可能会要求提供有关研究进展和结果的额外信息,以供编写原子能机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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